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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08:49     来源:项目建设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我委招标工作效率,结合我委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南宁市卫健委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公开遴选原则

公开报名,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南宁市卫健委招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等项目。

三、遴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通过遴选方式遴选5家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服务期每满 1 年后,可根据综合考评情况,选择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2年。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请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入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西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资源库截图),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备案截图);

3、提供办公场地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至少满足合同服务期需要)

4、提供招标室的图片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代理机构方为成功报名,否则视报名条件不符,将被拒绝;

5、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工作日);

6、报名地点:南宁市卫健委610项目建设管理科。

五、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

1、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地在南宁市主城区或在南宁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注册时间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或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政采云平台或广西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资源库截图);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4、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中履职情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专业齐全的专家库包括卫生、宣传、信息化等方面专家(专家库不少于500人,提供专家系统截图);

6、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的认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招标代理具备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

8、诚信承诺书;

9、代理机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10、代理机构提供2022年至今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信息化、服务进行列表,并列明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纳税证明;

12、服务承诺:服务效率高,服务价格相对合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代理机构参评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5月7日(工作日)

遴选会议当天接收已报名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的密封文件材料共伍份(壹正肆副),密封盖章包装遴选条件中第1-12项及按照遴选评分办法需要的其它内容材料(材料内容按遴选条件顺序排列)递交。

2、递交地点:南宁市卫健委610项目科,联系人:陈老师(0771-5389161)

七、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

1、评选委员会由卫健委从委属单位抽调组建;

2、评选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选委员会成员及所有参与者应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遴选材料内容保密;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选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招标代理机构中选

1、本项目遴选实行综合评分法。评选委员会根据遴选材料,综合评审各项因素,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按综合评选排名;

2、评选结束后,遴选人在卫健委官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南宁市卫健委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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