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张瓒同志任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林蔚同志(女)任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科一级科员;
免去曾嫄艺同志(女)的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谢周华同志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何云峰同志(女)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郭泽强同志的南宁急救医疗中心主任职务。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文机关: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标 题: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张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南卫干〔2024〕21 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张瓒同志任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林蔚同志(女)任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科一级科员;
免去曾嫄艺同志(女)的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谢周华同志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何云峰同志(女)的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郭泽强同志的南宁急救医疗中心主任职务。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版权所有 桂ICP备11002271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6号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766661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000017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823号